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或个人应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
海南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若设立非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无需前置审批。
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由省直相关部门或市(县)人民政府(或授权同级金融管理单位)或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发展中心出具推荐函。
海南创业投资企业是否有必要进行备案和参加年检?
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备案,投资运作合规、接受创业投资管理部门监管,参加年检是享受政策扶持的前提。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未提交年检材料,或不符合年检要求,企业将被取消备案,取消备案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备案。
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条件有哪些?
《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2年版)》,明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条件为:
■ 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
■ 经营范围符合规定;
■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补足注册资本;
■ 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